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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15 20:56:17
当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起诉时,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应对:
收集证据
证据是应对诉讼的关键,业主需要收集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服务义务的相关证据,例如:
日常记录 :准备好日常拍摄的照片或视频,比如小区垃圾长期堆积未清理、公共区域照明损坏长时间未修复、小区安保措施不到位(如门禁损坏无人维修、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等情况。
书面材料 :保存好与物业沟通物业问题的聊天记录、邮件、书面投诉信等,以此证明曾向物业反映过问题,但物业未积极解决。
证人证言 :如果有其他业主也有相同的遭遇,可请他们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小区物业存在普遍的服务问题。
审查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有效。业主可以从以下方面审查:
通知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业主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如果没有收到通知,那么该债权转让对业主不发生效力。
转让的真实性 :要求原告(债权受让人)提供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查看协议的签订时间、内容等,确认债权转让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形。
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
在诉讼过程中,业主可以尝试与原告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
提出解决方案 :向对方表明自己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而是因为物业存在服务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要求物业先解决存在的问题,之后自己愿意补缴物业费。
争取调解 :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样既能解决纠纷,又能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积极应诉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业主应积极准备参加诉讼,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交答辩状 :在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业主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详细阐述物业存在的不作为情况,并说明自己拒缴物业费是合理的抗辩行为。
按时参加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业主应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官的指引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诉讼行为。清晰、有条理地向法庭陈述事实和理由,展示自己收集的证据,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提出反诉(如有必要)
如果因为物业的不作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可以考虑在诉讼中提出反诉。例如,由于小区安保不力导致业主家中被盗,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赔偿相应的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反诉需要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