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21 06:34:08
两个孩子在学校玩闹导致另一孩子受轻伤,医院检查费用的承担主体通常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下由侵权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所以,在学校玩闹导致他人受伤的两个孩子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这两个孩子的监护人根据各自孩子过错的大小按比例共同承担受伤孩子的医院检查费用。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平时经常教育孩子要注意安全、不能伤害他人等,可以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不能免除。
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条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在学生玩闹时没有及时制止等,那么学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判断学校过错的程度来确定。例如,学校可能承担次要责任,与侵权孩子的监护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检查费用。
保险赔偿
如果孩子在学校购买了学平险等相关保险,受伤孩子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来分担一部分检查费用。保险赔偿后不足的部分,再由侵权孩子的监护人或学校按照上述责任划分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