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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撞到人要赔对方钱吗?

时间:2025-10-30 21:55:34

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撞到人是否要赔对方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撞到人,导致对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过,由于未成年人通常没有独立的财产和经济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特殊情况无需担责或减轻责任

   如果在这起事故中,被撞者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情况,可能会减轻或免除未成年人一方的赔偿责任。例如,被撞者突然冲到自行车行驶的道路上,导致来不及刹车而撞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总之,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撞人后,一般是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的,但赔偿责任通常由监护人承担,并且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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