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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费有可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5-04-25 14:31:40

签约费是否能要回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可能影响结果的各类情形:

   

    可以要回签约费的情形

    合同无效

    -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例如,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来骗取第三方签约费,该合同无效,签约费应返还。

    合同可撤销

    - 依据《民法典》,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例如,公司在签约时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欺骗艺人支付签约费,艺人发现后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签约费。

    对方违约

    -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例如,双方约定签约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特定的培训服务,但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回签约费。

    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例如,因突发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签约的合作项目无法开展,双方都无过错,此时可以解除合同并协商返还签约费。

   

    难以要回签约费的情形

    自身违约

    - 如果是支付签约费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那么对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不退还签约费。比如合同约定乙方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乙方未完成,甲方可能依据合同约定没收签约费。

    合同正常履行

    - 当合同已经正常履行完毕,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实现,此时支付签约费的一方通常不能要求返还签约费。例如艺人按照合同完成了所有演艺活动,经纪公司也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艺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签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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