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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26 13:51:56
仅从你描述的“比身高时扶肩膀在胸前打手势比画,整个过程无任何强制、威胁儿童行为”的情况来看,通常不构成猥亵儿童罪,难以达到该罪的立案标准。
猥亵儿童罪的定义及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 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 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从法律层面理解,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这里的“猥亵”强调具有性的意味和目的,是违背儿童意志、侵犯儿童性权利的行为,比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
具体情况分析
你描述的行为是在比身高时的一个普通动作辅助,没有体现出性的意图和目的,也没有违背儿童意志实施侵犯其性权利的行为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行为发生的场景等。如果只是单纯的、正常社交情境下辅助比身高的动作,很难认定为具有猥亵儿童罪所要求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表现,也就不符合该罪的立案标准。
不过,如果儿童或其监护人认为该行为不妥,产生了困扰,也可以通过与行为人沟通等方式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