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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6 14:13:23
能否办理社保补贴和丧葬费
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去办理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提取以及丧葬费领取的。
职工去世后,其家属在一定时间内有权利申请提取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和领取丧葬费等相关待遇。虽然距离您叔叔去世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这并不必然导致丧失领取资格。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您叔叔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您弟弟的身份证等,前往您叔叔参保所在地(广东中山)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他们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申请办理。
关于姑姑及大姑姑儿子是否有权分钱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分析本案继承情况 :您叔叔是光棍且因病过世,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您的姑姑作为您叔叔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然而,如果您叔叔明确表示社保及丧葬费相关权益由您弟弟领取,这可以视为一种生前的意愿表达。从情理和尊重被继承人意愿角度,应优先考虑按照您叔叔的意思处理。但如果没有书面遗嘱等明确的法律文件证明这一意愿,从法定继承角度,姑姑是有一定的继承权利可以主张分割这部分款项。
而大姑姑已经过世,大姑姑的两个儿子(您叔叔的侄子),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如代位继承等法定情形),他们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通常是没有权利直接分割这部分款项的。代位继承一般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里大姑姑并非您叔叔的子女,所以不适用代位继承。
建议您和弟弟先去社保部门办理相关领取手续,同时对于亲属间可能存在的财产分割争议,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考虑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明确各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