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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房东第一年签了合同,后面几年没有签合同了,还有法律效益吗

时间:2025-04-26 21:53:02

您好,第一年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就终止了,但后续几年虽未签书面合同,租赁关系依然是有法律效力的。

   

    转为不定期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也就是说,在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您继续使用房屋,房东也没有反对且继续收租等,那么你们之间就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关系,之前合同里除租赁期限之外的其他条款通常还是有效的。

   

    不定期租赁的特点及影响

    双方的任意解除权 :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比如房东若想解除租赁关系,需要提前一段时间告知您,给您合理的时间去另寻住处;同样,如果您不想继续租了,也需要提前合理时间告知房东。

    稳定性相对较弱 :相较于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由于双方都能随时解除,所以租赁关系的稳定性会差一些。

   

   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您还是要保留好租金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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