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7 08:55:26
派出所没立案就抓人,有可能合法,也有可能不合法,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
合法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即便没有立案,派出所也可以依法采取先行拘留措施,之后再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不合法情况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的紧急情形,派出所未立案就抓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则属于程序违法。因为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流程,一般是先立案,经过初步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若公民认为派出所未依法定程序执法,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