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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1 09:35:03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可以结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由此可见,法律并未禁止残疾人结婚,只要符合上述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基于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可以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儿子有一级精神残疾的情况,如果在发病期间,可能无法正确表达结婚意愿,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结婚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能够清晰、真实地表达自己结婚意愿的。只有在精神状态正常,能够辨认自己行为并表达真实意愿时,才可以结婚。
此外,从家庭生活等实际角度出发,两个残疾人组成家庭后可能在生活、经济等方面面临一些困难,可以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看是否能获得一定的帮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