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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1-01 20:17:59
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你儿子和儿媳是可以结婚的。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般情况下,精神残疾和肢体残疾等情况本身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只要双方能表达结婚的真实意愿,在满足上述法定结婚年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条件,且不存在其他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时,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特殊情况考虑
然而,由于你儿子是一级精神残疾,在判断其是否具有“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中的“完全自愿”能力时可能存在一定复杂性。如果他在精神状态上无法正确理解结婚的意义、后果和相应权利义务,可能在婚姻登记环节会面临一些问题。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审查双方是否是自愿结婚。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必要时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结婚登记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