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我、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是二级残疫能结婚吗

时间:2025-11-01 22:38:09

儿子一级精神残疾,儿媳二级残疾是可以结婚的,前提是满足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

   

    可以结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限制残疾人结婚,只要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结婚是自愿的,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情况,就可以登记结婚。

   

    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精神残疾的情况,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时处于精神正常状态,能够清晰表达结婚意愿,理解结婚行为的意义和后果,那么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残疾人,由于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辨认结婚这一行为及其后果,通常是不能结婚的。在实践中,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来确定精神残疾一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

   

   如果你的儿子在精神正常时期能够自愿与满足结婚条件的女方结婚,他们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