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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恐怖物品持有罪是什么

时间:2025-11-09 13:12:46

极端恐怖物品持有罪,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即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和分析: ### 一、法律依据与定义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的规定,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具体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定义: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所持有的物品具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性质,而故意非法持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 二、犯罪构成要件 1.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或组织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 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管理秩序。 3.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所持有的物品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且持有行为是违法的。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 4.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其他物品,且持有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虽未达到数量标准但具有多次持有、持有多类物品、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非法持有状态不仅限于随身携带,还包括在住所、驾驶的运输工具上发现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传品。 ### 三、量刑标准与情节严重认定 -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的规定,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严重认定: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持有数量较多:如持有图书、刊物二十册以上(电子形式五册以上),报纸一百份(张)以上(电子形式二十份(张)以上),文稿、图片一百篇(张)以上(电子形式二十篇(张)以上,或电子文档五十万字符以上),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二十个以上(电子音频视频资料五个以上,或时长二十分钟以上),服饰、标志二十件以上等。 2. 持有时间较长:长期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 3.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如持有行为引发了社会恐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4. 多次持有或持有多类物品:行为人多次非法持有或同时持有多种类型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 ### 四、明知认定与案例分析 - 明知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客观行为为基础,结合其一贯表现、具体行为手段、事后态度以及年龄、认知和受教育程度、所从事的职业等综合因素进行审查判断。若行为人不能对其持有行为做出合理解释,可以认定其“明知”。 - 案例分析: 1. 案例一:张某通过互联网下载大量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并存储于电脑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因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此案例表明,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即使仅供个人观看,也构成犯罪。 2. 案例二:被告人周某某在微信群转发暴力恐怖视频,被判刑。此案例警示我们,通过网络发送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视频资料同样构成犯罪。 3. 案例三:被告人樊某某为寻求刺激下载储存百余部暴力恐怖视频,被判刑。此案例再次强调了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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