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和间接故意均不能构成猥亵罪,包括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猥亵罪的主观要件分析
1. 强制猥亵罪的主观要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此罪行的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遭受强制猥亵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不符合强制猥亵罪所要求的“直接故意”主观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对强制猥亵的后果持放任态度,但没有积极追求或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那么其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2. 猥亵儿童罪的主观要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儿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实施的淫秽行为。此罪行的主观要件同样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儿童造成身心伤害,却积极追求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 间接故意和过失(即因疏忽或轻信而未能预见危害结果)均不构成猥亵儿童罪。这是因为猥亵儿童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伦理道德和法律违背性,行为人通常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此类行为。
二、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具体分析
1. 过失
-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在猥亵罪中,由于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因此过失不构成猥亵罪。
- 例如,某人在与儿童相处时,因疏忽大意而做出了一些不当的身体接触,但其主观上并无猥亵儿童的故意,因此不构成猥亵儿童罪。
2. 间接故意
-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虽然间接故意在某些犯罪中可能构成犯罪,但在猥亵罪中,由于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因此间接故意也不构成猥亵罪。
- 例如,某人在与儿童玩耍时,以开玩笑的方式让儿童触摸其生殖器官,当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对儿童有不良影响时,却没有制止,而是抱着无所谓的心态。虽然这种行为具有间接故意的特点,但由于其主观上并非积极追求对儿童造成伤害,因此不构成猥亵儿童罪。然而,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或受到道德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