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注水案的判刑依据主要取决于注水牛肉的销售金额以及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 依据销售金额判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的不同将决定刑罚的轻重。
1.1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1.2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1.3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1.4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判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如果注水牛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将依据以下标准判刑。
2.1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2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3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牛肉注水案的判刑不仅考虑销售金额,还考虑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造成的后果。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将根据证据和事实,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