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烟酒店货款的赔偿问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与烟草证相关的特殊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房屋价值补偿
-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评估方式:该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
二、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
- 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包括设备、物品搬运费用,特别是特殊、大型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
- 临时安置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用于保障在过渡期间的正常生活和经营需求。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补偿依据: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计算方式:通常考虑经营效益、停业时间等因素,可能按房屋面积、补偿单价或月平均利润计算。
四、与烟草证相关的特殊补偿
- 装修补偿:因拆迁导致与烟草零售经营相关的装修无法继续使用,征收方应给予适当补偿,考虑装修成本、折旧程度等因素。
- 设备设施搬迁、损坏补偿:烟草零售经营中使用的设备设施需搬迁的,征收方应补偿搬迁费用;若损坏,还应按损坏程度赔偿。
- 重新办理烟草证费用补偿:因拆迁导致原烟草证地址变更,重新办理产生的合理费用,如申请费、检测费等,可要求征收方补偿。
- 经营影响补偿:重新办理烟草证期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经营损失,征收方也应适当考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