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冰毒第二次被捉,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会直接被判刑,但会面临行政处罚和可能的强制隔离戒毒措施。若伴随其他犯罪行为,如非法持有毒品或容留他人吸毒,则可能依法判处刑罚。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第二次吸食冰毒的情况,由于其行为性质更为严重,通常将面临接近上限的拘留天数和罚款金额。
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 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在以下情形下,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 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食冰毒第二次被捉且被认定为吸毒成瘾的人员,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特别是“经社区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情况,将很可能面临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 期限与执行:
-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
- 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内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和教育。
- 戒毒人员需接受身体检查、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等综合治疗。
三、涉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判刑情况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若吸毒者在第二次吸食冰毒时同时被查获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且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定罪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追究刑事责任。
- 具体量刑标准包括: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数量大的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容留他人吸毒罪:
- 若第二次吸食冰毒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则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此类行为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