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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入住,没办收房手续,物业告诉我要收7千多物业费

时间:2025-05-06 19:25:11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分析物业要求你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

   

    已达到交付条件

   如果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房屋交付通知等义务,房屋也已经符合交付标准,只是由于你自身原因未办理收房手续,那么多数情况下你还是需要承担物业费的。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在实践中,即便业主没有实际入住,物业服务企业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诸如小区安保、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所以业主不能以未入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不过,有些地方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未入住的业主少交一定比例的物业费,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可以按照70%的标准缴纳。

   

    未达到交付条件

   要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不符合交付标准的情况,导致你无法办理收房手续,那么物业费就不应该由你承担。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房屋未交付给业主之前,物业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开发商,此时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建议你先查看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房屋交付和物业费缴纳的具体条款约定。同时,你可以与物业进一步沟通,要求其说明物业费的计算依据和明细。如果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收房,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照片、视频等,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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