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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被告人不接传票怎么办

时间:2025-11-16 15:41:29

当起诉欠钱不还的被告人不接传票时,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进行。
一、留置送达
若被告人拒绝接收传票,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被告人的住所,这被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留置送达是法律上认可的一种有效送达方式。
二、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被告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这意味着,即使被告人未直接接收到传票,公告送达后,被告人也应当知晓诉讼事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缺席判决
在取得相关拒绝接受应诉材料的证据之后,法院可以视为传票已送达,随后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被告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的判决。这种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被告人应当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当起诉欠钱不还的被告人不接传票时,法院可以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以及缺席判决等方式,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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