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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亡故后,家属有否有怃恤金可领?

时间:2025-05-08 15:51:20

乡村教师亡故后,家属通常是可以领取抚恤金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适用范围与条件

   一般来说,只要乡村教师属于在编教职工,或者虽然不是在编但与学校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在其去世后,家属符合相应规定就能够申领抚恤金。但如果教师是因犯罪等特定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死亡等特殊情形,可能会影响抚恤金的领取资格,具体需依据相关政策判断。

   

    不同情形下的抚恤金标准

    因公牺牲

   依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含乡村教师)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加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病故

   病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比如,一位乡村教师生前基本工资为每月5000元,若他病故,其家属可领取的一次性抚恤金为5000×20 = 100000元。

   

    所需材料与申请流程

    所需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教师的死亡证明、家属与教师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属的身份证等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教师的人事档案相关资料等。

    申请流程

    - 家属向乡村教师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上述部门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程序发放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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