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09 18:36:27
刑满释放后,罚金仍然需要缴纳。
罚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是刑罚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即使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其缴纳罚金的义务并不因主刑执行完毕而免除。如果被执行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例如,张三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 5 万元,在张三服刑 3 年刑满释放后,若之前未缴纳罚金,他仍有义务按照法院判决缴纳 5 万元罚金。若他一直不缴纳,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他的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