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中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者家里人照顾其产生的交通费,可以找肇事者赔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赔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交通费在内的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受害者因车祸产生的交通费,包括家里人照顾其产生的交通费,属于合理赔偿范围。
二、交通费的范围与计算
- 范围:交通费主要涵盖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这包括乘坐公共交通(如公交、地铁)、出租车费用等。
- 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交通票据(出租车发票、公交车票等),以证实费用的实际发生及具体金额。
三、赔偿流程与注意事项
- 协商赔偿:受害者应与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说明因事故产生的交通费情况,并提供相关票据,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 提交索赔材料:协商达成一致后,受害者需准备并提交完整的索赔材料给保险公司或对方,包括交通费票据、就医记录等。
- 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保险公司赔偿不足,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交通费等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