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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结果不服怎么办

时间:2025-11-25 19:04:30

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结果不服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行政复议途径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
  • 申请期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应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申请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 受理机关: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例如,对县税务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 复议审查与决定:复议机关将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二、行政诉讼途径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也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2. 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
  • 起诉期限: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若直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管辖法院: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与审理:提起诉讼应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保留证据

  • 在整个过程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应妥善保管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及后续处理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沟通记录、复议申请材料、诉讼材料等,以备不时之需。
    2.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 由于税务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 遵守法律程序
  • 在寻求救济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时限要求,避免因程序不当而丧失救济权利。例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将可能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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