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里写的出院,病人转院后仍可能获得赔偿,具体取决于转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赔偿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多项合理费用。这为病人转院后可能获得的赔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详细列举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转院是因医疗事故导致,且转院后的治疗费用属于因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应纳入赔偿范围。
二、转院后赔偿的条件
- 转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若转院是由于原医疗机构的技术、设备限制或病情发展需要,且转院过程合理、必要,那么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通常可以获得赔偿。
- 证据要求:病人需保留好转院的医嘱、转院前后的病历资料、新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等,以证明转院的必要性以及费用的合理性。
三、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计算方式
- 医疗费:包括转院后因治疗原疾病或并发症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误工费:若转院导致病人无法正常工作,可按实际误工天数计算赔偿。
- 护理费:若转院后病人仍需要护理,且符合相关条件,可主张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