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杀人不能判死刑的原因主要基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和原则。
-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时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未成年人在刑事责任能力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 从宽处罚的原则:
- 同样的法律条文也规定,对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基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受外界影响,以及改造和重塑的可能性较大的考虑。
- 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 最为关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原则性规定直接排除了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的可能性。
- 此处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包括不允许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允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是一个绝对性的禁止性规定。
综上所述,未成年杀人不能判死刑的原因在于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有着特殊的原则和规定,包括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限制、从宽处罚的原则以及不适用死刑的明确禁止。这些规定和原则共同体现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的慎重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