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 明确合同双方主体身份,自然人需列明姓名、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注明名称、住所等信息。此条款为合同履行、法律文书送达等提供基础。
二、标的
- 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货物、租赁物、服务行为等。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合法,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需明确房屋具体位置等信息。
三、数量和质量
- 数量:以数字和计量单位衡量标的的尺度,应准确、清晰。
- 质量: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可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由双方约定。例如,购买服装时需约定面料材质等质量要求。
四、价款或者报酬
- 明确双方因履行义务而应获得的利益,包括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例如,装修合同中需明确装修总价款及分阶段付款的时间节点和金额。
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
- 履行地点: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履行的地点,对运输费用承担、风险转移等有重要意义。
- 履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方法,如货物的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违约责任
- 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 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选择管辖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