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奶粉的判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刑情况需根据销售金额及造成的后果来判定。以下是对做假奶粉判刑标准的详细分析: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将依据销售金额进行量刑。
- 量刑标准:
-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 量刑标准:
-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