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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探头小孩被正常行驶电瓶车撞责任划分

时间:2025-12-08 03:33:44

“鬼探头”小孩被正常行驶电瓶车撞的责任划分
在“鬼探头”小孩被正常行驶电瓶车撞的事故中,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致分析。
一、小孩监护人责任

  1. 具体情形:若事故发生在无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段,小孩突然从车辆视觉盲区窜出,电瓶车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此时小孩监护人因未尽监护职责,应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等合法权益,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电瓶车一方责任
  3. 具体情形:即使小孩存在“鬼探头”行为,但若电瓶车存在超速、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如玩手机、交谈)、未按规定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电瓶车一方也需承担一定责任。驾驶员有安全驾驶、注意观察的义务。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第七十六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时,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时则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责任。
    三、双方共同责任
  5. 具体情形:当小孩突然从盲区跑出,同时电瓶车也存在轻微违规行为(如车速略快但未超速、临近路口未提前减速)时,双方均对事故发生有过错,责任将根据双方过错大小划分为主次或同等责任。
  6. 法律依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被侵权人对损害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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