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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2-08 16:31:45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可通过以下方式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这表明,抵押物灭失后,抵押权人的权益可转化为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抵押物灭失后的复杂法律问题,如评估案件风险、收集证据、参与调解谈判、起草法律文书及代理诉讼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