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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 有权向哪些机关请求保护

时间:2025-12-10 05:03:52

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多个机关请求保护。具体分析如下:

  1. 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虽然该法条未直接提及被遗弃的未成年人应向哪个机关求助,但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权益的重要机关,未成年人在被遗弃或面临其他紧急情况时,有权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
    • 公安机关在接到求助后,应依法采取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并协助其寻找合适的监护人或安置方式。
  2. 向民政部门请求保护
    • 民政部门是负责社会福利、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的政府部门。
    • 被遗弃的未成年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民政部门应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等保障,并协助其寻找合适的监护人。
  3.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重违反监护职责,包括遗弃行为,且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监护人。
    •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法判决,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向其他有关组织和机构请求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因此,被遗弃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向这些组织和机构寻求帮助和保护,它们会依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综上所述,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机构请求保护。这些机关和组织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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