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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 持证人死亡 包括 哪些继承人

时间:2025-12-11 12:57:27

夫妻房产持证人死亡后,其房产的继承人主要包括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 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对死亡一方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此问题中,由于持证人已死亡,若另一方也已去世或非共同继承人情形,则配偶不作为该持证人遗产的继承人考虑。若另一方健在且为共同房产持有人,则其首先享有共同财产分割后的相应部分。
  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父母的婚姻状态如何。
  3.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况下,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放弃继承权,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第二顺序继承人主要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或放弃继承时,才有权继承遗产。
三、特殊情况
  1. 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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