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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把钱给担保人了 担保人没把钱给乙方 乙方让担保人怎么写能证明没收到钱啊

时间:2025-12-12 11:36:26

为证明担保人未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要求担保人出具书面证明,明确未收款事实,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权益。
一、书面证明的撰写要点

  1. 明确事实:在书面证明中,担保人应明确陈述未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收到的具体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
  2. 签字确认:担保人需在书面证明上签字确认,以证明其对该事实的认可。签字前应确保理解证明内容,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3. 日期标注:书面证明应标注出具日期,以便确定证明的时间效力。
    二、相关法律依据及分析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此条款规定了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虽然此条款不直接涉及未收款证明的撰写,但明确了保证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为乙方在后续可能涉及的保证责任纠纷中提供了法律依据。
  5. 书面证明的法律效力: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直接规定未收款证明的撰写要求,但根据一般法律原则,书面证明作为证据的一种,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是认定事实的关键。因此,乙方在要求担保人出具书面证明时,应确保证明内容真实、合法,并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
    三、后续措施建议
  6. 保留证据:乙方在收到担保人的书面证明后,应妥善保管,作为后续可能涉及的纠纷中的证据。
  7. 法律途径:若甲方或担保人否认未收款事实,乙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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