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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当事人有权利查看相片录像吗

时间:2025-12-13 01:35:12

车祸事故当事人有权利查看相关相片录像,但需遵循一定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但需遵守证人保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查看相片录像的条件与程序

  1. 申请查阅:当事人需向处理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说明查看相片录像的目的和理由。
  2. 审查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评估查看相片录像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若符合相关规定,将作出允许查看的决定;若不符合,将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3. 查看安排:在获得许可后,当事人应在指定时间、地点,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查看相片录像。
    三、特殊情况处理
  4. 敏感信息保护:如果相片录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拒绝或限制当事人的查看申请,以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5. 案件侦查阶段:如果案件正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于保密需要,也可能会暂时拒绝当事人的查看申请。但在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当事人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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