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第一次醉驾未起诉又酒驾,单位处理需结合党纪与法律综合考量,具体如下:
一、法律处罚
- 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若第一次醉驾未起诉,但再次酒驾,若达到醉驾标准,仍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酒驾,无论是否达到醉驾标准,均可能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等。
二、党纪处分
- 基本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具体情形:党员第一次醉驾未起诉,若再次酒驾且达到醉驾标准,构成犯罪的,通常会被开除党籍。若未达到醉驾标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
三、单位处理程序
- 立案调查: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到举报或发现线索后,会进行初步核实,确认事实后予以立案调查。
- 审理认定: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同级党委或上级纪委审议批准。
- 执行与申诉:受处分党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