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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14 04:01:52
附条件的民事调解书因债务人恶意不成就条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不能直接依据《民法典》处理,但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条款,结合具体情形寻求法律救济。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院调解书原则上不能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且可执行,不应包含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条款。附条件或附期限可能导致调解书的内容在将来变得不确定,从而影响其执行力和权威性。因此,若调解书中附有条件,且该条件因债务人恶意不成就而导致调解书无法继续履行,这本身即违反了调解书制作的基本原则。
二、债务人恶意不成就条件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