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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调节书生效后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人死亡 债权人怎么申请变更债务人

时间:2025-12-14 13:18:01

法院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欠款人死亡,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变更债务人,具体流程与要点如下

  1. 确定权利承受人
  • 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欠款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 其他权利承受人:若欠款人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受遗赠人,或债权已通过转让等方式转移给第三人,则受遗赠人或债权受让人有权作为权利承受人申请变更。
  1. 提交变更申请
  • 准备材料:权利承受人需准备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如遗嘱、债权转让协议)等,以证明其有权继承或承受债权。
  • 向法院提出申请:权利承受人应向原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1. 法院审查与裁定
  • 形式审查:法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
  • 实质审查:必要时,法院可能进行实质审查,核实权利承受人的身份和继承或承受债权的合法性。
  • 作出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裁定,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1. 继续执行程序
  • 执行程序继续:变更申请执行人后,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新的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执行人(或其遗产管理人)履行义务。
  • 采取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新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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