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直播购物未收到货直接扣款,属于违法行为,商家需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的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构成违约。在视频直播购物中,消费者下单后,商家未发货却直接扣款,显然未履行发货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二、商家应承担的责任
- 继续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即尽快发货。
- 赔偿损失:商家需赔偿消费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已支付款项的利息、额外费用等。若商家行为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还有权要求商家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三、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 与商家协商:首先尝试与商家沟通,要求发货或赔偿。
- 向平台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直播平台投诉,寻求平台帮助。
- 行政投诉与诉讼: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