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25 19:42:38
介绍卖淫罪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以下从犯罪构成、认定标准、量刑标准方面介绍该罪如何定罪:
犯罪构成
主体 :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通常具有从中获利的目的,但获利目的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即无论是否获利,只要故意实施了介绍卖淫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的行为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和良好风尚。
客观方面 :表现为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居间介绍的行为。比如为卖淫者寻找、招揽嫖客;为嫖客介绍卖淫场所、提供卖淫者信息;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传递消息、协调时间和地点等。
认定标准
情节较轻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介绍10人以上卖淫的;介绍5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非法获利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通常认定为情节严重。
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例如,张三为了赚取好处费,多次为多名卖淫女和嫖客牵线搭桥,介绍他们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就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如果张三介绍的人数较少、获利不多,可能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但如果张三介绍了大量人员卖淫,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就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