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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不来往了 父母有权利管吗

时间:2025-12-20 13:54:12

姐妹不来往,父母通常没有直接的法律权利强制要求她们恢复来往,但特定情况下父母可影响姐妹间的扶养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一、父母对成年子女间关系的法律权利

  1. 无直接强制权:父母与子女间虽存在亲情纽带,但法律上并未赋予父母直接强制要求成年子女间恢复来往的权利。姐妹间是否来往,更多取决于双方的情感和意愿。
  2. 道德引导权:父母可通过道德引导、情感沟通等方式,尝试化解姐妹间的矛盾,促进她们恢复来往。但这种引导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二、特定情况下父母对姐妹扶养关系的影响
  3. 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若姐妹中一方为未成年且父母无力抚养,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则父母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履行扶养义务,间接影响姐妹间的关系。
  4. 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同样根据该法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若姐妹中一方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另一方由其扶养长大且有负担能力,则父母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也可能间接影响姐妹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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