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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03 03:11:26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等待是否收监通知的过程中原判刑期已满,通常不会再被收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罪犯服刑的期限是明确确定的。当罪犯在监外执行(如哺乳期适用的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原判刑期届满时,意味着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而当原判刑期已经结束,就不存在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和收监执行的基础,此时罪犯应当被视为刑罚执行完毕,依法予以释放。
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司法实践、具体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存在细微差异。如果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或错误,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