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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11 23:24:34
一般情况下,在上班途中自己摔倒通常不算工伤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里重点说一下第6项,“上下班途中”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自己摔倒不属于交通事故等上述法定情形,所以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是因为道路存在缺陷(像道路有坑洼、凸起等)导致你摔倒受伤,并且能有相关证据证明,也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