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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13 02:39:07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未满37天就被逮捕,37天后一般不能基于拘留期限届满而出来,但存在其他可能被释放的情形:
通常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逮捕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一旦被逮捕,就进入了较长时间的羁押状态,37天的拘留期限限制不再适用,所以通常不会因为37天拘留期限届满而释放。
特殊情况
无罪释放 :如果在后续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会被立即释放。
变更强制措施 :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能会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而实现相对的“出来”。
例如,在某些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经医院检查发现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不适宜继续羁押,其家属申请取保候审并提供了保证人,经司法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就可能对其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在监外等候后续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