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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1 00:08:42
担保人的责任期限即保证期间,时长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有约定的情况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只要约定的保证期间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按照约定执行。
例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丙作为保证人,与乙约定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后2年,那么丙的保证期间就是从2025年1月2日至2027年1月1日。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无约定 :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约定不明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例如,甲向乙借款,约定2024年6月30日还款,丙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2024年7月1日起的六个月,即到2025年1月1日。
特殊情况
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例如,甲向乙借款,未约定还款时间,2024年3月1日乙要求甲在3个月内还款,即宽限期截至2024年6月1日,若丙为甲的借款提供担保且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就从2024年6月2日起计算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