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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6 20:04:35
民间借贷月利2分(即月利率2%,年利率24% )本身并不一定构成高利转贷。高利转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这是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主观要件。如果出借人从金融机构贷款时并没有打算转贷牟利,只是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如朋友急需资金帮忙等)才将款项转借给他人,即便收取了较高利息,也可能不构成高利转贷。例如,张三原本贷款是用于自己的生意经营,后来朋友李四因突发情况急需用钱,张三出于情谊将钱借给李四并收取一定利息,这种情况可能难以认定其有转贷牟利的故意。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这要求行为人必须是通过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贷款资料等欺骗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例如,王五为了转贷给他人获利,虚构了自己的经营项目和资金用途,从银行骗取了贷款。如果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并非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而是自有资金、向亲朋好友的借款等,即便利息达到月利2分,也不构成高利转贷。
转贷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民间借贷月利2分只是利息的一种约定情况,不能仅凭这一点就认定为高利转贷。只有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才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