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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02 11:50:35
当76岁老人因车祸导致大腿骨折、肋骨骨折、腰椎骨折时,赔偿费用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医疗相关费用
医疗费
- 指因治疗骨折而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住院费等。受害人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以及正式的医疗费发票等证据,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 例如,老人在医院进行了大腿骨折的手术,手术费、术后的药物费用、定期的X光检查费用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后续治疗费
- 对于骨折患者,可能需要后续的康复治疗、二次手术(如取出内固定装置)等。后续治疗费的确定可以通过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来明确。
- 比如,医生出具证明,表明老人在骨折愈合后需要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康复治疗,以恢复肢体功能,那么这部分康复治疗费用就属于后续治疗费。
康复费
- 是为了使受害人身体功能恢复正常而进行的康复训练所产生的费用,如骨折后的物理治疗、康复器械使用费用等。
- 若老人在康复中心接受专业的康复训练,康复中心收取的训练费用即为康复费。
整容费
- 如果骨折导致面部等部位受损,需要进行整容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不过这种情况在单纯的大腿、肋骨和腰椎骨折中相对较少。
营养费
-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骨折患者在恢复期间需要补充营养以促进愈合,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相应的营养费。
- 例如,医生建议老人在骨折恢复的前三个月多补充富含蛋白质和钙的食物,受害人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实际营养支出,要求一定金额的营养费赔偿。
因伤误工费用
虽然76岁老人大多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如果其仍有实际工作收入,因车祸受伤导致收入减少的,也可以主张误工费。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比如老人在车祸前一直在某小区做保安,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因骨折住院及休养期间无法工作,其所在单位扣发了相应的工资,那么这部分扣发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护理相关费用
护理费
- 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例如,老人在住院期间聘请了专业的护工进行护理,护工每天收取200元的护理费,住院30天,那么护理费就是6000元。
护理依赖费用
- 如果受害人因骨折导致长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经鉴定存在护理依赖的,赔偿义务人还需要支付护理依赖费用。护理依赖程度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
交通、住宿费用
交通费
-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比如老人家属为了照顾老人,多次往返医院与家中,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所产生的费用,就属于交通费。
住宿费
- 如果受害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残疾相关赔偿
残疾赔偿金
- 受害人因骨折造成残疾的,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老人76岁,若经鉴定构成一定的伤残等级,例如十级伤残,假设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元,那么残疾赔偿金就是50000×5×10% = 25000元。
残疾辅助器具费
- 因骨折导致行动不便等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如轮椅、拐杖等,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人因车祸骨折遭受了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例如,老人因骨折长期卧床,心理上产生了焦虑、抑郁等情绪,其可以要求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