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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后超三年空置物业费可以打折吗?

时间:2025-07-07 20:42:57

入住后超三年空置,物业费是否可以打折,需要分情况来看:

   

    合同有约定的情况

   物业服务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空置期间物业费打折的相关条款,比如约定空置房屋可按一定比例(如70%、80%等)缴纳物业费,那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即便房屋空置已经超过三年,只要符合合同中关于空置房认定的条件,业主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按照折扣比例缴纳物业费。

   

    合同无约定,但地方有相关政策的情况

   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专门的物业管理规定,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有些地区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所在地区有类似的政策,即使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业主也可以根据当地政策的要求,向物业公司提出按照政策规定的折扣比例缴纳超过三年空置期间的物业费。不过,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折扣比例和适用条件也各不相同。

   

    合同无约定且地方无相关政策的情况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约定,当地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额标准缴纳物业费。即使房屋空置超过三年,业主以此为由要求物业费打折,可能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较难得到支持。

   

   总之,若想申请物业费打折,建议你先仔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同时了解当地是否有相关政策法规。在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时,应尽量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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