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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08 16:51:38
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账户没钱时,可从以下多个方面来应对处理:
调查公司其他财产
固定资产
- 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往往具有较高的价值。你可以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信息,确定公司名下是否有此类资产。一旦发现,可向法院申请对这些不动产进行查封、拍卖。
- 公司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动产也可用于执行。可以前往公司的经营场所实地查看这些设备的状况,并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评估、拍卖。
无形资产
- 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查询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在确定其价值后,申请法院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变现。
对外投资权益
- 调查公司是否对其他企业进行了投资,拥有股权或其他权益。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登记档案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若公司享有对外投资权益,法院可以对该权益进行冻结、转让,以实现债权。
追加公司相关人员为被执行人
股东未足额出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即使公司账户没钱,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例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甲应出资 100 万元,但实际只出资了 50 万元,那么在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股东甲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的 50 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
- 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同样可以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包括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债权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股东抽逃出资的事实,然后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法人人格混同
- 当公司与股东之间存在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等情况,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等。
关注公司经营状况
申请公司破产
- 如果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一旦进入破产程序,会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限制公司及相关人员行为
- 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限制消费后,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乘坐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方面会受到限制,以此促使公司积极履行债务。
- 同时,法院还可以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公司的信誉产生严重影响,使其在市场交易、融资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从而增加公司履行债务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