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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2 17:15:16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未完成任务发送短信而帮助实施了诈骗,是否会留案底需要分情况来看。
不构成犯罪,不留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如果确实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上述行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认定诈骗罪等相关犯罪,不仅要求有客观的行为,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例如,你受雇于一家公司,公司安排你按照固定模板发送短信,你并不知道短信内容会被用于诈骗,也没有理由怀疑其合法性,这种情况下你缺乏犯罪故意,不构成犯罪,自然也不会留下案底。
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留下案底
如果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你应当知道所发送的短信可能被用于诈骗活动,或者存在重大过失而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例如可能构成诈骗罪的从犯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一旦被法院判决有罪,就会留下案底。
比如,短信内容明显具有诱导他人转账、提供个人敏感信息等可疑表述,而你没有进行任何审查就进行发送,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你应当意识到其中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