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5507343555
Previous Next


建设工程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时间:2025-11-10 01:53:1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意味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视为与不动产相关的纠纷,因此在管辖上应遵循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原则。
二、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在不动产纠纷中,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由于建设工程合同通常涉及不动产(如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建设,因此将其归类为不动产纠纷,并适用专属管辖是合理的。
三、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原则,该约定将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