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收费不开具发票、不向当事人出具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委托人可据此投诉。具体分析如下:
一、违反律师行业管理规范
- 根据《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此规定明确了律师不得进行私下交易,所有收费行为应通过律师事务所统一进行,并签订正规合同。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时,必须出具合法票据。律师个人收费不开具发票,违反了此规定。
二、违反税收管理法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提供服务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属于应税行为,必须开具合法票据。
- 不开发票可能导致少缴或不缴税款,涉嫌偷税漏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将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投诉渠道与依据
- 委托人可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要求开具发票和合同。
- 若律所未能解决问题,委托人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提交相关证据。这些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委托人还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税务部门举报律师未开具发票的行为。税务部门有责任监管纳税人的合规行为,包括律师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