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单双方确认后,一方要求重新结算,法院是否支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 结算单作为双方对交易或事项的最终确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结算单中规定的义务。
二、要求重新结算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
- 合法性审查:
- 若一方要求重新结算,需基于合法且合理的理由,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
- 重大误解:指因一方过错导致对结算单内容发生误解,且该误解对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例如,对结算项目、金额计算规则的错误认识。
- 显失公平:指在结算单订立时,一方利用另一方的急迫需求或缺乏经验,使其接受了明显不利的条件。
- 合理性审查:
- 若在结算单签订后出现了新的证据或事实,且这些证据或事实足以影响结算金额的计算,则要求重新结算可能是合理的。
- 如果原结算单中存在明显的错误或遗漏,且这些错误或遗漏对结算金额有重大影响,那么要求重新结算也是合理的。
三、应对方法
- 协商解决: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重新结算。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主张。